新西兰商标法制定于1953年,1955年正式生效。1988年经过修订,开始接受服务商标注册。2001年新西兰开
始重新制定商标法,2002年新商标法于2003年1月1日正式生效。
项 目
所需材料
流 程
申请及注册
商标权的取得基于使用在先为原则,但也兼顾申请在先原则。
接受商标注册种类为:商品商标、服务商标、系列商标、联合商标的注册申请。
申请商标注册采用前英国商品分类法,共有50个分类。
提交材料:
1.申请人名称及地址;
2.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;
3.商标图样。
官方回执需要时间:1-3个月
注册需要时间:12-15个月
注册有效期:4年
查 询
(单类别报价)
1.商标名称;
2.查询类别。
查询结果:2-5个工作日
答复审查意见/听证
如不需要提交使用证据,不涉及费用。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
复 审
1.授权委托书
2.理由及证据资料
异议、答辩
商标异议期限:3个月
提交使用证据
商品图片,广告宣传材料,销售合同,进出口报关文件等。
商标争议
商标转让
1.授权委托书;
2.商标注册证书;
3.转让协议。
商标续展
3.注册人身份证明。
商标变更
2.变更信息。
其他:该地区需提供公证文件; 官方语言:英语;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:5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