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5年9月16日获得独立后,于1978年5月23日巴布亚新几内亚商标法制订,并于1980年3月20日修订。2000
年,巴布亚新几内亚重新制订商标法并颁布实施至今。
项 目
所需材料
流 程
申请及注册
使用在先原则为主,注册在先原则为辅。
商标种类包括:商品商标、服务商标、系列商标、联合商标。
采用的是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》。
提交材料:
1.申请书;
2.对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没有公证或者认证的要求;
3.使用声明或意图使用声明;
4.商标图样。
官方回执需要时间:1-2个月
注册需要时间:9-12个月
注册有效期:10年
查 询
(单类别报价)
1.商标名称;
2.查询类别。
查询结果:2-5个工作日
答复审查意见/听证
如不需要提交使用证据,不涉及费用。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
复 审
1.授权委托书
2.理由及证据资料
异议、答辩
商标异议期限:3个月
提交使用证据
商品图片,广告宣传材料,销售合同,进出口报关文件等。
商标争议
商标转让
1.授权委托书;
2.商标注册证书;
3.转让协议。
商标续展
3.注册人身份证明。
商标变更
2.变更信息。
其他: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:3年; 官方语言:英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