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来西亚商标法于1983年9月1日正式生效。此外,马来西亚有关商标的法规还包括1983年9月1日同时生效的
《1983年商标法实施细则》。
项 目
所需材料
流 程
申请及注册
在马来西亚,商标权的取得基于使用。
马来西亚商品分类采用国际分类。
可注册的商标种类包括商品商标、系列商标、联合商标、证明商标和防御商标。
所需材料:
1、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
2、 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
3、 商标图样
4、 委托书(公证)
5、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
官方回执时间:2周内
注册需要时间:24月
注册有效期:10年
查 询
(单类别报价)
1.商标图样(含义说明)
2.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
查询结果:2-5个工作日
答复审查意见/听证
如不需要提交使用证据,不涉及费用。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
复 审
1.授权委托书
2.理由及证据资料
异议、答辩
商标异议期限:2个月
提交使用证据
商品图片,广告宣传材料,销售合同,进出口报关文件等。
商标争议
所需资料:
商标转让
2.商标注册证书
3.转让协议
商标续展
3.注册人身份证明
商标变更
2.变更信息
其他:该地区需提供公证文件;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:3年; 官方语言:马来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