莱索托的知识产权法规最早于1989年以第5号工业产权法令颁布,同年颁布了工业产权条例,1990年1月15日
生效。现行调整商标的法律为1993年第22号工业产权(修正)法令。
|
项 目 |
所需材料 |
流 程 |
|
申请及注册
商标权的获得基于申请在先原则。接受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。
莱索托一件商标可以涵盖多个类别申请原则。
商品和服务采用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。 |
提交材料:
1.申请人名称及地址
2.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
3.商标图样
4.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|
该国商号必须注册为商标
官方回执需要时间:1-2月
注册需要时间:18-24个月
注册有效期:10年 |
|
查 询
(单类别报价) |
1.商标名称
2.查询类别 |
查询结果:2-5个工作日 |
|
答复审查意见/听证 |
如不需要提交使用证据,不涉及费用。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|
复 审 |
1.授权委托书
2.理由及证据资料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|
异议、答辩 |
1.授权委托书
2.理由及证据资料 |
商标异议期限:3个月 |
|
提交使用证据 |
商品图片,广告宣传材料,销售合同,进出口报关文件等。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|
商标争议 |
1.授权委托书
2.理由及证据资料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|
商标转让 |
1.授权委托书
2.商标注册证书
3.转让协议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|
商标续展 |
1.授权委托书
2.商标注册证书
3.注册人身份证明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|
商标变更 |
1.授权委托书
2.变更信息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|
其他: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:5年; 官方语言:英语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