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 ·国际升平香港有限公司 | | ·台湾印美油墨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| | ·韩国千世产业株式会社 | | ·阿拉伯迪拜希望贸易有限公司 | | ·美国EACOME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| | ·香港永亨银行 | | ·澳大利亚新点子科技有限公司 | | ·文莱亚森国际有限公司 | | ·晋勇(清远)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| | ·远海中欧咨询(北京)有限公司 | | ·澄海市华达玩具有限公司 | | ·西可通讯技术设备(河源)有限公司 | | ·苏氏海外(香港)有限公司 | | ·SUBH OVERSEAS(HK)LIM | | ·达威凯国际有限公司 | | ·奥威尔科技(香港)有限公司 | | ·阿瑟夫移动电话有限责任公司 |
|
| |
|
 |
|
|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涉外业务 > 国际商标申请/欧洲 |
|
|
|
列支敦士登 Liechtenstein
|
|
| 发布者:成都鼎信知识产权 添加时间:2011-12-9 字体:大 中 小 |
|
列支敦士登的商标法以瑞士的商标法为蓝本,经过2次修改。现行的商标法是1996年12月12日颁布实施的,实施
细则于1997年4月1日颁布实施。
|
项 目 |
所需材料 |
流 程 |
|
申请及注册
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在先原则。接受商品商标、服务商标、集体商标、联合商标的申请。注册采用商品注册用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。 |
提交材料:
1.申请人名称及地址
2.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
3.商标图样 |
官方回执需要时间:3-4周
注册需要时间:4-6个月
注册有效期:10年 |
|
查 询
(单类别报价) |
1.商标名称
2.查询类别 |
查询结果:2-5个工作日 |
|
答复审查意见/听证 |
如不需要提交使用证据,不涉及费用。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|
复 审 |
1.授权委托书
2.理由及证据资料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|
异议、答辩 |
1.授权委托书
2.理由及证据资料 |
商标异议期限:无规定 |
|
提交使用证据 |
商品图片,广告宣传材料,销售合同,进出口报关文件等。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|
商标争议 |
1.授权委托书
2.理由及证据资料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|
商标转让 |
1.授权委托书
2.商标注册证书
3.转让协议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|
商标续展 |
1.授权委托书
2.商标注册证书
3.注册人身份证明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|
商标变更 |
1.授权委托书
2.变更信息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|
其他: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:3年; 官方语言:德语 |
|
|
| 上一条:立陶宛 Lithuania |
|
| 下一条:罗马尼亚 Romania |
【打印】 | 【关闭】
|
|
|
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