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度尼西亚第19/1992号商标法制定于1992年8月28日于1993年4月1日正式生效。第21/1961号旧商标法同时
废止。有关商标的法律还包括1993年初颁布的新商标法实施细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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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 目 |
所需材料 |
流 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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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注册
商品及服务分类体制采用双轨制。商品及服务共35类,前34类采用国际分类,第35类采用本国分类,主要是服务分类。
商标种类包括商品种类,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。 |
提交资料:
1.申请人名称及地址
2.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
3.商标图样
4.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|
官方回执时间:3周内
注册需要时间:12-16月
(以申请较顺利算)
注册有效期:10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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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 询
(单类别报价) |
1.商标图样
2.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|
查询结果:2-5个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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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复审查意见/听证 |
如不需要提交使用证据,不涉及费用。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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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 审 |
1、 授权委托书
2、 理由及证据资料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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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议、答辩 |
1.授权委托书
2.理由及证据资料 |
商标异议期限:6个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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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使用证据 |
商品图片,广告宣传材料,销售合同,进出口报关文件等。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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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争议 |
1.授权委托书
2.理由及证据资料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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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转让 |
1.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
2.商标注册证原件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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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续展 |
1.委托书(不需公证)
2.商标图样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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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变更 |
1.商标注册证副本
2.变更后的名称或地址 |
以当局具体时间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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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: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:3年;官方语言:印尼语 |